百度,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互联网BAT中的一员,也是国内知名的搜索引擎品牌。而也正是因为“知名”,有不少经营者动起了“傍名牌”的歪脑筋,“百度烤肉”、“百度租车”等等,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以为是百度跨界做了这些,而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对于这些“傍名牌”行为,百度也一直在打击。近日,百度再次打赢了一场官司!
一、“激情百度”酒吧?已侵权!
2019年4月份,原告百度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南京发现了一家店招为“激情百度”的酒吧,他们对外宣传的网页、公众号上都突出了“南京百度”。
据查询,该酒吧的经营者之一珠海激情百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激情百度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其出资成立了多家包含“激情百度”“梦想百度”“百度酒吧”的公司。
中国商标网检索显示,珠海激情百度公司分别于2006年和2020年在第41类、第43类申请注册了“激情百度”商标,并许可给南京携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艾乐威酒吧有限公司、江苏炜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使用。
随后,百度公司以四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310万余元。
庭审中,四被告并不认可百度公司的起诉理由,其辩称,四被告并未侵权,酒吧使用“激情百度”属于合法使用自有注册商标的行为,且百度公司在南京没有从事线下酒店和餐饮经营,不会对百度公司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有攀附名牌的明显恶意,大众会误以为这是百度公司旗下的酒吧,因此一审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限期更换现有的企业名称和线上的广告宣传,并赔偿原告80万元损失。
二、“傍名牌”行为层出不穷
其实,百度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傍名牌”了。2013年,百度公司将“百度烤肉”及其法人孙璐明等4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犯商标权,并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1104 .24万元等。直到2018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烤肉”等4被告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共计350万元。此后被告不断提起上诉,直至2020年11月25日,这场纠纷才落下帷幕,历时7年。
还有去年百度状告百度租车傍名牌,截止目前该案件都尚未宣判。
其实,不止百度,很多大公司都饱受“傍名牌”的困扰。例如迪士尼公司对“迪时妮”商标提出无效、腾讯公司对“微信美”商标提出无效,此外还有清华大学诉小清华幼儿园商标侵权等等,此类“傍名牌”行为严重误导了市民,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让品牌方苦于维权。
三、企业该如何应对?
所谓“傍名牌”,是指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字号、企业名称上,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名牌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这种不法行为误导了市民,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来说,除了借助执法部门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之外,自身也应有相应的应对和预防措施。企业应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就应进行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企业帮最后提醒广大营业者,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而去“傍名牌”,要时刻谨记:别人的品牌再好也是别人的,自己拥有的才是稳妥的。
商标维权小常识
1、当事人协商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2、工商投诉、举报
当与商标侵权人就商标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商标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法院诉讼
当商标所有权人经过与商标侵权人协商或通过向工商局投诉举报仍不能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此时作为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诉讼解决,并提请诸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登报道歉及消除影响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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